海南出臺實施方案 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 最高補貼800元
記者羅霞
2024年10月25日07:44 | 來源:海南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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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海南出臺實施方案 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
近日,省商務(wù)廳等6部門印發(fā)《海南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。根據(jù)《實施方案》,我省在全省范圍內(nèi)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,實施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,符合條件的新車銷售企業(yè)可參加以舊換新活動。
《實施方案》提出,統(tǒng)籌用好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財政資金,按照《2024年海南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》,對個人消費者交回在我省上牌的電動自行車舊車,并在我省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(yè)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,給予一次性以舊換新補貼,最高補貼800元。
參加以舊換新的個人消費者應(yīng)將電動自行車舊車(含電池組)交至本人所購電動自行車新車的銷售企業(yè),由新車銷售企業(yè)負責回收,公平、公正確定回收價格,開具《電動自行車回收證明》。新車銷售企業(yè)在保證安全前提下,可對回收舊車進行“車電分離”,依法依規(guī)將電池交由符合條件的回收企業(yè),也可將整車(含電池組)交由有資質(zhì)的回收企業(yè)處置。
在嚴格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銷售企業(yè)管理方面,在“海e行”管理平臺(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建設(shè)的電動自行車信息化管理系統(tǒng))完成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新車銷售企業(yè),均可參加非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舊車以舊換新活動。參加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的新車銷售企業(yè)須具備安全回收、存放鋰離子蓄電池的條件,經(jīng)遴選確定后向社會公布。
(責編:蔣成柳、潘惠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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